郊野公園和特別地區內和附近範圍的山徑
使用條款及條件(「使用條款」)
一般規定
- 地圖所提供的資料(以下簡稱「有關資訊」)僅供識別和參考,不能視作盡列。
- 有關資訊顯示在郊野公園/特別地區內或附近範圍由漁農自然護理署(漁護署)維修的山徑,及已知由相關部門/機構維修的山徑的大約位置和路線。有關資訊並非旨在反映山徑的狀況、其可用性以及任何臨時或永久性的封閉和更改。有關資訊可能會在未經事先通知的情況下修訂、調整或編輯。漁護署保留對有關資訊的最終解釋權。
- 有關資訊根據郊野公園和特別地區的原刊憲圖則的大致邊界顯示,並應參考原刊憲圖則的比例作解讀,有關資訊亦非邊界的正式記錄或公佈。
- 漁護署概不作出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聲明、陳述或保證,包括在任何特定情況下使用有關資訊的準確性、正確性、完整性、所有權、是否侵權、可靠性、安全性、時間性及適用性。
- 漁護署對涉及有關資訊任何方面的任何錯誤、遺漏、錯誤聲明或錯誤陳述(不論明示或默示)概不負責,並且對因使用或不當使用或倚賴有關資訊而引起的任何損失(包括但不限於附帶或相應而生的損失、毁壞或損害,或其他開支或費用),一概沒有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、義務或責任。
- 若有關使用條款不同語文版本有抵觸和不相符之處,應以英文版本為準。
資料使用及知識產權
- 除另有說明外,漁護署是有關資訊的知識產權擁有人。任何人不得複製或以其他方式侵犯漁護署對有關資訊(無論全部或部分)所擁有的知識產權。
- 當使用有關資訊(無論全部或部分),即被視為已接受上述使用條款。
- 漁護署保留本使用條款中所有未明確授予的權利。